为科学评估巴州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有效保护巴河鱼类资源,四川省水产学校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因巴中市巴州区2025年度“长江十年禁渔”成效评估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6〕164号)精神,将于近期在巴州区开展效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9月28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
二、作业范围
巴河柳津湖二期闸坝、三江镇场镇上下游各两公里河段。
三、作业单位
四川省水产学校
四、作业标识
作业人员穿着“四川省水产学校”字样红色背心,船只悬挂“四川省水产学校水生生物监测”字样旗帜。
五、监督管理
此次捕捞活动须自觉遵守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水上安全规定,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监测调查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行为,对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违法捕捞的线索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27-5224076)
特此通告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