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能否要求补偿

【2017-01-23】【来源:巴中晚报 】【字体: 】【颜色: 绿 【点击举报】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能否要求补偿【2016年03月18日 09:17:57】【来源:巴中讯综合】【字体:大 中 小】【颜色:红 绿 蓝 黑】【我说两句(1)】  巴中全搜索网友李女士咨询:结婚10年,丈夫就在外打工10年,每月寄回千多元生活费,我在家务农,每月生活支出、孩子上学费用等要紧了又紧才能度过。2015年,丈夫就开始隔三差五的拖延寄生活费,还打电话说厂里压工资,没想到今年春节回来就向我提出离婚,说是没感情,我当时就崩溃了,坚决不同意。可丈夫的态度很坚定,还说不同意就起诉。如果离婚,一方生活困难,相关法律有没有规定补偿?

  晚报法律顾问冯剑回复: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终结时,丈夫和妻子在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消灭,除去可能因子女抚养而涉及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给付以及探望权利的行使外,双方在法律上已无其他特殊的联系。同时法律还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对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原因在于,当男女双方结为合法夫妻时,法律推定双方建立了一种相互信赖、相互扶助的特殊社会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为维持这个婚姻共同体作了努力,这其中包括个人的自我损失和自我牺牲;当婚姻关系终结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法律则要求另一方尽到扶助的责任。离婚时,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本案中,李女士和丈夫结婚后,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并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同时,离婚时,李女士生活困难,所以,李女士要求丈夫给予适当补助是于法有据的。(晚报热线组整理)

【编辑:马紫婷】【 页面功能:打印 关闭
  • 巴州民生
  • 旅游美食
  • 招商引资
  • 文化教育
  • 居家房产
  • 健康卫生
巾字村调整产业结构 算好明白账 拓宽增收路”巾字村调整产业结构 算好明白账 拓宽

巾字村调整产业结构 算好明白账 拓宽增收路

巴风流韵·四龛护城②望王山:名副其实的“巴州第一山””巴风流韵·四龛护城②望王山:名副其实

巴风流韵·四龛护城②望王山:名副其实的“巴州第一

巴中市巴州区举行“欢迎回家”之“商议未来”恳谈会暨“冬春攻势”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巴中市巴州区举行“欢迎回家”之“商

巴中市巴州区举行“欢迎回家”之“商议未来”恳谈

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301户喜得新房!圆了“安居梦””301户喜得新房!圆了“安居梦”

301户喜得新房!圆了“安居梦”

巴中市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巴中市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巴中市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 评论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
COPYRIGHT © 2008-2025 WWW.SCBZXW.CN INCORPORATED. ALL RG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
网络谣言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827-5227307 举报邮箱:261017479@qq.com 信函地址: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2号
设计制作:巴州区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827-5188176 投稿邮箱:bzqxwfb@163.com
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及1400*9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087 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14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261017479@qq.com涉未成年人专用投诉举报邮箱261017479@qq.com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巴州新闻网网络信息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电话:0827-2225190